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,坐落于风景秀美的“南湖市民广场”东侧。成立于1956年9月,设有刑事审判一庭、刑事审判二庭、少年审判庭、民事审判一庭、民事审判二庭、民事审判三庭、民事审判四庭、民事审判五庭、行政审判庭、审判监督一庭、审判监督二庭、立案一庭、立案二庭、执行局(含执行一庭、执行二庭、执行三庭、行政执行庭)、机关党委、政治部(下设宣传科)、办公室(下设档案科)、审判管理办公室、研究室、纪检监察处、司法行政装备处(下设财务科、技术科)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、审判委员会办公室、拍卖管理办公室、司法警察支队等25个部门,现有人员341人,年收案数量1.2万件左右。该院以“政治建院、从严治院、公信立院、科技强院、文化兴院”为建院方针,秉持着"持权衡、止纷争、护民益、固边陲“的十二字院训,以法院文化为引领,围绕一个总目标,搭建三大平台,创建三型法院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能力过硬、作风优良、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。该院先后被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优秀法院”,荣记集体一等功,被命名为“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全国司法公开试点法院”、“全国法院法官现场示范教学基地”,获得“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”等20多项国家级、省级荣誉,是乌鲁木齐市“群众满意的好班子”。
此次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购进英策公司H系列CLK019产品,响应政府政务公开号召的同时,也极大地方便了办事民众,并凭借产品稳定的性能及时尚的外观深得客户赞赏。